就業協議是指求職擇業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確立錄用或就業關系而達成的協議。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為了確定錄用或就業關系,依法協商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它是合同的一種形式。
簽就業協議的程序:
一、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通過學生首先網上實名制注冊,然后學校審核打印,最后由班主任發放給學生。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學生本人、用人單位與學校各一份,復印件無效。
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協議后,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名或蓋章,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簽署意見并蓋公章。雙方在簽約過程中,本著事實求是將此協議書的信息內容填寫好(含用人單位乙方空白處填寫)。
三、用人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四、用人單位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寄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五、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簽證后加蓋公章,將協議書反饋給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本人,同時列入就業建議方案。
簽約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了解恰談十分重要。畢業生應詳細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一般包括單位的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單位的隸屬也很重要;了解錄用崗位和工作地點、待遇等。
二、一般到用人單位報道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書,因此在簽約前了解合同書的內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書的工作崗位、年限和待遇等相關細節。
三、為避免到用人單位報到后發生糾紛,簽約前達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險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協議書中寫明。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講明,并寫在協議書中。有些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這是不可取的,也會帶來許多麻煩。
四、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應及時向學校主管就業的老師詢問,征求他們和父母的意見,經過深思熟慮后簽約。
五、協議書簽約生效后,學生本著“誠實、守信、愛崗、敬業”的原則,學校提出建議,自簽約即日起3個月內,學生不要輕易另擇其它企事業單位,應慎重考慮擇業問題。